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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假如人民法院依据有关的直接证据给被告判罪的,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对其开展刑事处罚,在我国刑事处罚包含主刑和附加刑两一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刑期、有期徒刑和死缓。附加刑有: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违法所得;除此之外也有适用违法犯罪的老外的遣送出境。那麼管制与拘役的有期徒刑如何?徐州刑事案件律师来分析一下。
管制与拘役: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未予拘押,但限定其一定随意,依规推行社区矫正。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依然留到原所在单位或居所工作中或劳动者,在劳动者中理应同酬。
拘役要安行政机关就近原则实行的,短期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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