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徐州律师事务所-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网站!
签订借款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今日徐州律师事务所就来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按照中国人民建行银行发布的《借款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对借款合同有如下规定:
1、书写借款合同应使用毛笔、钢笔和圆珠笔,或印刷。书写一般用蓝黑两色。
2、书写借款合同应字迹清楚、端正、不得草书和涂改,不得简写、缩写或用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文书管理规定的方式书写。
3、盖章单位的印章应与单位名称一致。盖章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合同上签字或加盖私章。所有的签字或盖章都须清晰可辨。
4、合同生效后,须对条款的个别文字进行订正的,订正方应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在订正处双方加盖公章并注明订正日期。
您可能感兴趣的新闻
You might be interested in the news版权所有: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网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