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徐州律师事务所-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网站!
刑事案件的不良影响一般是限定随意乃至夺走性命,因而刑事案件要严苛遵照法定条件,那麼刑事案件审理案件程序流程是如何的?徐州刑事律师来告诉大家。
刑事案件审理案件程序流程:
(一)审查起诉
1、拘押
公安部门针对现行犯或是重特大行为分子结构能够刑拘。针对被拘留的人,理应在拘押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开展审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行政机关初次审讯后或是采用强制执行措施生效日,能够聘用刑事辩护律师为其出示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商投诉、控诉。
2、拘捕
公安部门对被拘留的人,觉得须拘捕的,理应在拘押后的三日之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核查准许。
公安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理应保证犯罪事实清晰,直接证据的确、充足,而且写成起诉意见书,连着案件材料原材料、直接证据一并移交平级人民检察院核查决策。
(二)移送起诉环节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交移送起诉生效日,犯罪嫌疑人有权利授权委托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自接到移交移送起诉的案件原材料生效日三日之内,理应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利授权委托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觉得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早已查明,直接证据的确、充足,依规理应追责刑事处罚的,理应做出提起诉讼决策,依照审理所管的要求,向人民检察院另案处理。
(三)审理环节
人民检察院对另案处理的案件开展核查后,针对民事起诉书中有确立的控告犯罪事实而且附带证据目录、见证人名册和关键直接证据影印件或是相片的,理应决策开庭审判。除涉及到国家机密或是私人信息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审理*一审案件理应公布开展。
您可能感兴趣的新闻
You might be interested in the news版权所有: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网商天下